离婚时能要回彩礼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35:47
男方给女方1万元,女方给男方几台家电,离婚时可以互相退还吗?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符合第二、三款的情况的话可以要回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经人民法院查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未共同生活的
3)、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符合第二、第三款情形的,应以离婚为前提
综上,主张返还彩礼必须符合上述未办理结婚登记、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却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且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第二 第三款情形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符合上述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亦会得到支持 否则 便不能得到支持

不行,彩礼是要不回的,法律没有规定,但家电女放可以要回
我们男同胞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