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我要离婚.彩礼钱呢感要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3:04:22
妻子在和我登记结婚后不到10天就离家出走.也没和我有性生活.这是不是骗婚?我要起诉离婚,能否要回彩礼和过给的金银首饰等财物?我所购买的家具该怎么处理?钱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是否能从她父母出要回?因为她父母说,彩礼钱还一直在他们手里.

我觉得你若起诉,人都找不到是要不回钱的,除非她父母有良心承认钱在他们身上,不承认证据很麻烦,而且女方不在场,不属于失踪情况也是很难判离婚的。
估计是骗婚了,你要有足够证据证明是骗婚就可以了

祝你好运,希望之后有人能给你圆满的答案

1、彩礼和过给的金银首饰等财物可以要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4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如果起诉的话,家具法院应该判给你
3、起诉的被告是你的妻子,所以不能给她的父母要。但她的父母自愿给的除外。

关于你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即女方是否构成骗婚,现在尚不能下结论。关于你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即能否要回彩礼和给过的金银首饰等财物,我看是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尚未同居的;(三)婚前给付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的。按(二)、(三)返还彩礼,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限。给付的金银首饰也应当计入彩礼的范围内。所以您如果起诉离婚,是可以要回彩礼和金银首饰的。您所购买的家具应当是您个人财产。钱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是可以从她父母处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