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工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22:39
我一个朋友在上班期间看见两个同事打架,过去劝架结果被其中一人打伤。单位不认定为工伤说是民事纠纷,想请明白的人告诉我这算不算工伤,还有到底由谁来赔偿?如果去劳动局进行工商鉴定的话 我的朋友伤已经基本痊愈,可以用在医院拍的片子来进行鉴定吗???

工伤的意思是意味着因为工作而受伤,所以你朋友的伤严格地说是不能算作工伤的,除非他负有这种职责,其损失应当由打人者赔偿。进行伤残鉴定可以参照原来的片子,但是不能以此片子为依据,应当重新拍片,然而进行伤情鉴定是可以用原来的片子的。

如果你的朋友式厂劳动人事科的或保卫科的或是工会调解会工作的,就算工伤,如果不是,就不算。

如果你朋友有维护工厂秩序的义务,就可以算是工伤,如果没有,损失赔偿由当事人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三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据此,因暴力伤害致伤而认定为工伤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工作时间内发生;二是正在工作岗位上;三是受伤是由于履行职责所致。

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下,是不是满足这三点要求。

不管怎样你朋友可以先去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以前的片子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