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17:19
老公有一婚前买的房子属婚前财产..是他父母出全款买的.房证的产权人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有几点问题想请教一下大家.

1. 我和老公已经做了公证.公证他婚前的这个房子为我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但房证上没有加上我的名字.请问只用公证书是否可以证明我有一半产权?或是一半户主.

2.公证书有效期是不是永久??

3.离婚后这个房子是不是可以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现在我和老公要离婚..但他家人不想给我房子...但是户主是老公..
如果他家人去过户的话..是不是也需要我签字才能过户??

5.公公怕我们离婚卖房子.向我索要房产证和契证..如果给他了,这房子就卖不了了..如果我想离婚要求分割房子.他又不提供给我房产证.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1.只用公证书可以证明你有一半产权;

2.是的,除非有新的公证书推翻它;

3.是的。

4.不是,只能说即使他们签字过户了,你仍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5.可以。

是的,有效

我公公有一房产,现想过户给次子,由于次子不孝顺,如过户给次子,过户后次子不让老人居住,如公证而且让次子做承诺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