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故意撞死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0:44:54
我朋友的父亲在倒车的时候,不小心将一位60多岁的盲人撞死了.死者为五保户.死者的侄子等亲属报了案.请问这种情况会怎么判?
请问一下,赔偿情况是怎么算的.死者系农村户口.

你咨询的情况有点难~不应该在赔偿金额的数字上纠缠。

首先,得看本案是否为交通事故?确定为交通事故还好点,如不是事故,估计会被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简单的推断是否为交通事故即看事故发生地点,为道路,就是交通事故,反之就不是。

是交通事故,如不负主责或全责就可不承担刑事责任。
而不是交通事故的话,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一点对于赔偿来说,就比较麻烦,所以先不要纠缠在赔偿数额上。

清楚这点后,才好协商解决。真的不行,就等候诉讼。

广东胡律师:

这个主要还是要看交警对于你父亲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你父亲是负全部责任的话,那就要赔偿对方死亡赔偿金和安葬费:

1、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2、丧葬费赔偿金额=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12个月×6个月

如果是故意撞死人那就是故意杀人罪了。

但你这个情况比较特殊,虽然不是交通肇事罪,不会负刑事责任,但也有过失,所以民事损害赔偿肯定是要承担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是免不了的。

看交警的处理,一般会有赔偿责任,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2)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