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想问问大家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45:52
我朋友的孩子今年20岁,他说他今年4月份认识了一个16岁的女孩,两个人发生了性关系,但他跟这个女孩没有交往多久就分手了。今年10月这个女孩的家长来找我的朋友,说女孩怀孕了,并一口咬定是我朋友孩子的。我朋友带女孩去了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女孩已经怀孕8个月,如果正常算应该是3月份就已经怀孕了。我朋友的孩子也肯定这个孩子不是他的,女孩的家里看我朋友的孩子不承认就威胁说要女儿把孩子生下来做亲子鉴定,并且要告我朋友的孩子。出于对那个女孩子的可怜,在有就是我朋友家里认为女孩怀孕既然找到了自己家,自己家就有说不清的关系与麻烦。我朋友于是给了女孩5千块钱,让女孩打掉孩子。本以为事情结束了,但过了一个月女孩的家里又来找,说女孩堕胎没有流干净,让我朋友再拿点钱出来。我朋友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我想问问大家,我朋友家现在的事情应该如何解决?我朋友的孩子究竟有没有触犯法律?还有就是如果女孩家里就这么一直管我朋友家索要钱财,我朋友该怎么办呢?

1,与16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是自愿的,那么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2,女方未婚先孕,如果没有其他情况,男方是没有法律上的赔偿义务的。
3,你方既然自愿给了对方5000元,这是属于道德上的义务,你们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再给对方钱了。
4,如果对方一再骚扰,且你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这个孩子跟你方无关,那么直接报案吧,对方涉嫌敲诈勒索罪了。

首先要明白一点就是那个孩子是不是你朋友孩子的,如果不是不必承担责任。例外你们出于好意给了5000元应该是很好的。其他的钱不必支付!

女孩怀孕八个月了还能流产吗?你朋友如果肯定不是自己责任的话就不必心虚,女孩的家人可能会以此要挟的,挺起胸膛来吧,这是民事关系,可能会走诉讼这条路

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是自愿的,那么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女方未婚先孕,如果没有其他情况,男方是没有法律上的赔偿义务的。你方既然自愿给了对方5000元,这是属于道德上的义务,你们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再给对方钱了。如果对方一再骚扰,且你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这个孩子跟你方无关,对方就涉嫌敲炸了

你们出于好意,但是对方认为不是你朋友孩子的孩子为什么还要给钱
所以又提出了后续的费用要求,可以拒绝接受
当然如果是你朋友孩子造成的,出于人道考虑可以补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