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装让2手车如何开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1:33:41
本单位是南京市一家交纳营业税的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市政建筑企业),现要转让本单位的一辆2手车(售价低于购买原值),请问该如何开具发票以及需要缴纳多少税金?
不胜感谢!

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
1、其他个人(即车主是个人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

2、单位(即车主是单位的)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分以下几种情况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征消费税的二手麽托车、汽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除应征消费税的麽托车、汽车以外的其他二手车辆,分三种情况征收增值税: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按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包括除一般纳税人外的其他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包括应征消费税的二手麽托车、汽车及其他不征消费税的二手车辆),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从事二手车交易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销售二手车,一律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行受托拍卖二手车,向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应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09年 以前购进 的 且未抵扣进项税的 按照所开普通发票金额的4%减半征收增值税
09年以后购进的 按照正常的购销处理 如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单位 他会要求开专用发票 你只按照开票金额的3%缴纳税款即可 而且这3%是可以要求对方单位承担的 对方也是乐于承担的 他可以抵扣 没有加重对方的税负
如果对方为消费者 等 只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金额乘以3%即可

你公司没有二手车销售发票开具权,需到二手车交易中心代开发票。税率由交易中心按规定扣除。

原来的车如是09年1月1日后买的那按卖价/1.03*3%交增值税
如是09年前买的按卖价/1.03*2%交增值税
发票只能去国税局申请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