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关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8:36:41
我弟弟在2号晚上放晚读骑单车回家的途中。因为躲车,和一另外一辆车相撞。我弟弟没什么事,那人手有点轻度骨折。。当时便把我弟弟强压去医院。我已经帮我弟弟付清的医药费~总共3000元左右,现在那人也已经出院,他的主治医生也说了他没什么大碍~~但是现在那人不肯办理出院手续。。要我们赔偿他两个月的工资加休养费~共计1万元~~~我想知道~如果打官司,我能打赢么?还有,我们有些什么有利的证据。我弟弟现在读高一,成绩优秀,但是那人现在天天都到我公司骚扰我,给我的工作带来了极多不便~而且对我弟弟的心理带来的严重的伤害~~请法律界人事帮帮我,出出注意~~

俺来回答:这个是纯民事纠纷,没有大碍。
楼主这个事不应该自己单方面和对方解决。应该在出现事故时让交警来处理,认定责任。
现在楼主已经向对方支付了赔偿,对方仍不肯罢休,呵呵,楼主不要着急。
如果对方继续和你纠缠,别客气,先骂后轰,让他滚蛋,如果还纠缠不休,报警,让他哪凉快待哪儿去。
至于赔偿,呵呵,伤情鉴定,法院,随他便,反正就是没钱!他如果想去法院诉讼,先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伤情报告,以及医疗费等相关证明。楼主可以让对方可劲折腾。他这一系列忙活下来,最少3、4个月。并且未必能胜诉。
楼主出庭什么的可以理都不理。即便法院判决他胜诉,你弟弟(你弟弟小,可能要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有赔偿他的责任,你就是没钱。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现在的官司是好打好判难执行,法院执行庭忙着呢,谁有时间管他这点P事。你就是没钱赔,他拿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建议楼主和对方在翻脸前最后谈一次,一次性再支付1000快,要就签一个协议,一定要写明,从此以后,对方再有任何问题,与你方无关。不要,一分也没有了。翻脸,直接告诉对方,再来纠缠就告他耍流氓(感觉楼主是位女士)。
事情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楼主的神经要坚强。对于这种得寸进尺的主,不能客气,不能软弱。否则楼主的经济损失会更大。

责任划分 有过错 是否负全责 积极协助治疗 按人身损害程度 鉴定伤势 如构不成轻伤标准 也就负担一般医药费 住院费 营养费 误工工资等 如有纠纷只能诉讼 民事赔偿案由

他若真住院两个月,你支付他两个月的工资、休养费是合理的,数额你要重新确定,看1万元是否合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