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租客要我补偿他们之前租房装修的钱,我应该怎么应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8:33:44
租了学校里教师公寓的一处房子,签了几年的约,也把房子装修得更好了些,因为那房子是挺老的房子了。
但是之前租了3、4年的租客找上我,说以前他们给房子装了防盗门和窗子护栏(确实是如此),所以要我给与补偿。
我现在已经住进去了,如果把防盗门打掉然后再装很麻烦,但是又很憋闷。
这样应该怎么处理呢?法律上他们的请求是否站得住脚呢?
窗子护栏他们把钥匙丢了,打不开了。
交接房屋了四个月了,他们才提起这个事情。
房子我也重新装修了,换了新锁,锁都花了200多块钱。
我是觉得很生气啊,如果最开始装修的时候他们提出来,我干脆就直接换个,现在我都住进去了,地板什么的都铺好了,他们才来说这个防盗门,我总觉得有点强买强卖的感觉,心里不舒服。

第一,你们之前的租赁合同里有没提到这类事项?
假如没有提及,基本上他们是没办法拆除的。

1、在租赁合同期满了之后,在双方未续约的情况下,在交接时未及时提及当初合同中所未约定的事项,即视为双方合理终止合同,事后不能再次要求执行。
2、其实你硬不让步,他也不敢去拆啊,但是虽说我第一条说那么多,其实都是可行可不行的。闹到法院也没必要。必要时还是和前租户商量下,合适给点人家算了。毕竟你家住那,何必闹到结怨留仇的呢?

没有道理。他只能与公寓管理方协商,跟你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不要理他,他如果采取非法手段就报警。

告诉他请律师,再来谈。

告诉她找房东

不关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