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装修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18:30
我在盐城射县做服装生意租了人家一间毛坯门面房,合同上签了三年的时间,房租是四万一年,第一年是到07年1月18日到期,当时由于那个地方路没有弄好,所以房东口头上答应房子到07年4月份才算一年,现在还没到期,房东就过来赶人了,说不租了,而且房子当时装修花了三万多块钱,还有押金三千块钱,现在房东说不退押金,装修的费用也没有任何赔偿,当时房东只是口头上答应装修给赔偿的,没有书面的合同。
请问房东现在退房,我应该能得到哪些赔偿,房子第一年还没到期,她现在就来赶人,如果她现在什么也不赔偿,我要损失至少五六万,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怎么走法律途径来减少我的损失,请尽快给我答案,急,万分感谢!

你好,你们之间的租赁期限是三年,房东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赔偿你的所有的经济损失,包括:押金、装修费用、经营损失等。这些你可以向其提出要求其进行赔偿。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犯的或者是对方不予赔偿的,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予以赔偿,、法院会支持你的合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