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著作权法中不受保护对象,(四、作品所表达的综合理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0:39:09
书上所举的例子为:例如,胡戈复制了陈凯歌作品《无极》中的部分表现形式(即电影镜头),但并没有复制其内容。只是借用作品所表达的综合理念,并不复制其表达形式的,其行为是正当的,不构成侵权。

事关考试啊,请具备相关知识者回答!!!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

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这是法定的不与保护对象,课本上的意思是作品所表达的综合理念不是完整的著作权构成内容。比如,有人用了一种新颖的写作手法,在不涉及作品内容的情况下,其他人无须著作权人同意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