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8:19:14
2008年3月18日债务人向我借款4万元。约定期限3个月,月利率2.5%。到期还本付息。时至今日。债务人仍未还清借款。请问:若我起诉,利息是按2008年3月时的基准利率年利率7.45%*4倍起诉呢还是按现行利率5.94%*4倍起诉呢?法院支持哪种?

按照当时的利率计算。
民事起诉状范本
原告杨某钦,男,汉族,1952年9月6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林水村XX小组XX号。
被告杨德某,男,汉族,1963年8月12日生,广西区苍梧县人,住址:苍梧县龙圩镇政贤一路XX号。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还清借款叁万元(¥30000元)及相应利息;
2、利息损失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至借款清偿日止(自2005年5月9日算至2007年8月28日的利息为¥22300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2005年5月9日,被告杨德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以私人建房用地许可证作抵押向原告借款叁万元(¥30000元),并约定月利率按3%计算,借款期限6个月。被告出具"借条"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拒绝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公正判决如请求。
此致
苍梧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杨xx
2007年8月24日
苏义飞律师提醒:财产保全的需要另行向法院提交查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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