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楼房客摔到我家院里,应谁赔偿我家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20:21
七楼房客摔到我家院里,他本人抢救无效死亡。砸坏我家许多物品,流了好多血,他们是外地人,后来警察说他们是非法传销,全逮走了,那我家的损失应找谁负责?

如果砸坏你家东西的人是自行跳下的,那么他本人是赔偿主体,但是他死亡了,赔偿主体已经不存在,因此你家的损失也就无法获赔。

如果砸坏你家东西的人是被他人推下的,那么这个推人的人就是赔偿主体,因此你家的损失可以要求这个推人的人来赔偿。

如果是公安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措施或行为不当,造成那人摔下,进而造成你家损失,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要求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

希望能帮上你。

由传销组织承担!

原则上谁造成的破坏就叫谁赔钱,第一责任人就是把他弄下来的人,第二责任人就是此人所在的组织,第三就是房东。前两者都找不到人也很难追偿,唯一就是找房东了,但扯起来也不会容易。在一些城市,容留船笑组织也要受到重罚(事实证明此方法非常有效),船笑人员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有理由要求房东赔偿。

小东西就算了

人死了,无法获得赔偿
又是外地的
搞传销都是被骗的差不多了,钱是没有了
不然也不用跳楼了
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