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没同居怎么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56:36
男方和女方刚结婚几个月,但女方有5分之4的时间是在娘家过的,女方在家时双方也不同居,现在男方受不了想和女方解除关系,但是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怎么办?能要回来了吗?还有结婚的花费能让女方赔偿吗?
通过法律也不能要回来吗??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吧

1、没领结婚证,那么你们之间就不存在夫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2、彩礼可以要回来,依据如下: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呵呵 花费应该就是男方办 所以要不回来了 但是彩礼按照道理肯定能要回来

你可以强行和她发生性生活,然后提出法律告她,夫妻性生活是合法的,也是要必须履行的.应该赔偿你精神损失和费用损失.法律有着的.你可以去百度了解一下中国的婚姻法.很管用的.

那个就是事实婚姻了,先要补了结婚证,完了才能离婚。不过你们要是双方协商好了的话没人追究那就无所谓了,一方要找事的话,那离婚挣没办之前你要再结婚那就是重婚。还有,你那财礼就别想了,人家不分你的东西已经很好了,呵呵。法律保护女方的。着就没法子说理去,认倒霉吧,还有,当时你俩结婚时你给买的首饰了啥的人家不愿意退你也没办法的,呵呵。

五楼的做法是婚内强奸,要判刑的
没领结婚证就是事实婚姻呗,彩礼钱能要回来,结婚的花费应该就不能了

没结婚证没同居彩礼完全可以要回,依据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