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发放委托贷款有什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51:12
财政资金是否可以参加经营周转?财政资金里分为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关于这两项资金如何使用,有什么规定性的文件?是否两块资金都可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呢?

中国建设银行有委托贷款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代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贷款业务
产品名称

代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贷款业务
所属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业务介绍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中国建设银行在《商业银行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接受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建总发〔2000〕102号?2000年10月12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国建设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银行办理的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建设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的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委托人包括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建设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金融服务,应收取手续费,不得垫付委托贷款资金,不得垫付委托人应纳的营业税,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五条 建设银行分支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由总行或经授权的一级分行审批。

第六条 建设银行分支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章 受理和审批

第七条 建设银行各级行均可受理委托贷款业务。

第八条 受理委托贷款业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委托人资金来源正当;

2.委托贷款用途合法;

3.委托贷款利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