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1:42:06
我是在10月28日! 我的的朋友人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难道你朋友转移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