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烦法律业界的经营人士帮我探究一例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6:08:44
09年9月份我和同城老乡在外地出租了一间2室3厅的房子!当时房东在接受押金和租金之前他的言谈举止都甚是热情,还说自己是公安局的,以后生活和社会上的事都可以找他!当初可能被他的表面举动所蒙蔽!很痛快的和他签定了1年的租金〈首付了3个月房租〉和1500的押金!〈当时没签合同,他只签收了一张收据单子〉谁想一搬进来好多东西都是坏的!马桶、水龙头、门扳手、洗衣机...钱交了以后他开始冷淡!三番五次叫他来修,每次都借口推辞,最后好象是来了一次该修的东西也没修好!我们只好将就着住,可每次看到坏的东西,楼道灭着的灯,偶尔还有老鼠,心理就特别窝火!打电话给他,烦了他就关机...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本月的水电费是他老婆过来直接在当地交过以后过来跟我们结算的,收据我们也没看着!然而次月中旬问题来了:本市水利局在楼道里贴出通知,我们租的房子水费超标近600块!并声明尽快去营业厅交清水费和伪约金,否则断水!我们听到后都很纳闷!第二天她老婆就来了送来一张罚单叫我们自己去交!后来我们去水利公司咨询,他们说有可能是哪里漏水!仔细回想也没记得哪次忘关水龙头,再接着我们去找了抄水表的那位大妈!她说不会搞错,绝对是你们忘关水龙头了!天大的笑话,即使一时不关会漏出那么多吗?绝望中曾想到过是房东事先就设好的套!我再次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是说自己在忙,并交代我们一定要把水费交了!敢问我们交了再漏怎么办?何况那问题是房东的事!我们不是只应该交正常的水费吗?半个月600块水费对于刚出来创业的我们来说简直很天文!比住豪宅还狠...他说要不你们就搬走,听他那话意思好象是不准备退房租和押金,现在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有关人士能否给分析下这件事,也希望好心的大哥大姐能给个意见或建议...

1、租赁房屋应保持设备能正常使用,如果不能正常使用你可要求其修缮,如对方不修理,你可修理后由出租人承担费用。
2、水费600元显然是不合理的,你可到营业厅了解该水费是一个月拖欠的还是已拖欠很久的,或是查表的看错数字。
3、由于你们未签订书面租房合同,也未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你如起诉至法院可要求返还押金和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