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暂不入住,开发商让缴纳天价的滞纳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41:18
我去年买了一套新房,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118-3号,三隆春天花园,2009年10月31日交房,入住需要交纳入住费和取暖费等费用,但我现在暂时还不打算入住和装修,所以我想暂时不办理入住,我也咨询过相关部门,说只要没有办理入住就不用缴纳第一年的取暖费,但开发商说如果不办理入住就要按日缴纳滞纳金,滞纳金为总房款的0.5%,也就是说每天要缴纳将近1400元的滞纳金, 我仔细看了一下房屋的买卖合同,上面的最后一页补了几项合同,其中一条是关于滞纳金的,按日收总房款的0.5%,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也没有仔细看,所以就签了,但后面又有一条写道,实际费用按物价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最终收费标准执行。但我现在也没打算住,所以不想白交取暖费,所以想推迟入住的时间,入住费其实一共也没有多少钱,但滞纳金却高的惊人,我想咨询一下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果我不交纳入住费,我真的要像合同上写的每日缴纳1400元的滞纳金吗。谢谢

为了这件事我咨询过很多部门,我到物价局咨询,他们说这是工商局的事情,我到工商局,工商局的人说这是房产局的事情,我到房产局,房产局又说这是物价局的事情,我就像是个排球被扔来扔去,都说政府部门腐败不办实事,这次我真是领教了,我对这些政府部门是在是太失望了,也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官商勾结了,这些政府部门收了开发商的好处,就不管老百姓的事了,

对你所说的情况我不甚了解,不过你既然说了已经跑了很多部门还没有相应结果的话,我就建议你可向媒体求助,经过媒体爆光后,相关部门会比较积极的跟你协商解决的。祝你好运!

由于受买方个人原因,而造成房子无法按时交接的,房地产商有权收取滞纳金的(因为你不收房的话,那购房合同就一直不能完成,合同中的风险就一直存在)。
我估计你是不想很快入住,但是你的行为却是不收房,所以地产公司生气拉。

你还是办理收房手续吧,至于之后啥时间去住,谁管你!

第一年取暖费大多数开发商都收的,地球人都不想交,可是你不交又能怎么地,胳膊拧不过大腿。新开盘的房子大多数业主第一年都没有住,可是取暖费达不到标准时不给统一供暖的,但是还有一部分是要马上住进来的,不能叫他们冻着吧,所以开发商就统一收取了。
房子都买了,就省点心吧,跑来跑去劳神伤财,有这时间取暖费早就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