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没动手者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2:31:25
我和几个伙计喝完酒因为老板算错了帐!争吵了起来!有我们伙计一个打了对方一下~ 我们就走了! 过了8天左右对方来人说我们犯了寻衅滋事罪!我没有动手也没有骂人家! 是否犯了罪! 该如何处罚? 请高人指点谢谢!!!!

《刑法》第293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你的朋友根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等等情况,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情节严重,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由于其在2003年因伤害被判3年,2006年刑罚执行完毕,又于2009年也就是5年之内又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构成了累犯。因此,会从重处罚,并且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

  如果寻衅滋事罪被判的是拘役或者管制,则不构成累犯。

  此事说实话,是再小不过的事了,在公安局有熟人的找个熟人一分钱不要就搞定了,没熟人的找个人活动下,万事大吉;

  如果他那边有人沾人,就请掏钱解决,解决不了的耍狠。找个人威胁当事人。不行就进去一个人,过个把月把他修理一顿好的!

  最好是和气解决,找个人把当事人找出来吃个饭,喝个酒,化干戈为玉帛!叫他去公安局撤回追擦请求。别忘了拉上个警官当和事老!不然你们愿意,警方可不会干。

如果没有造成伤害就没有什么问题,就不构成刑事案件,那就谈不上寻衅滋事.最多就是治安拘留5--10天,也可以调解赔偿500---1000元左右

当晚的当事人全部去公安部门做一份笔录,他们自会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