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印花税的起源、发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10:16
关于我国的印花税

印花税的起源及在中国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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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印花税的起源

  印花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荷兰是印花税的创始国。1624年荷兰政府在广泛征询民间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实施了一种以商事产权凭证为征收对象的印花税,由于缴税时是在凭证上用刻花滚筒推出“印花”戳记,以示完税,因此被命名为“印花税”。1854年,奥地利政府印制发售了形似邮票的印花税票,由纳税人自行购买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规定完成纳税义务是以在票上盖戳注销为标准,世界上由此诞生了印花税票。目前,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印花税。

  二、中国印花税发展历史

  印花税是中国效仿西洋税制的第一个税种。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始,大清帝国拟开征印花税二十余年,虽先后印制了日本版和美国版印花税票,也拟定了“印花税则”十五条,但终未能正式实施。

  中华民国成立后,北洋政府把推行印花税作为重要的聚财之举,于1912年10月21日公布了《印花税法》,并于次年正式实施。这是中华民国成立后,按照法律程序公布施行的第一部印花税法,从此,印花税一直被民国政府视为重要财源。军阀割据地区和各类伪政权,更将印花税作为筹措军饷和补给的法宝。其间,北洋政府和民国政府印制和使用了“长城图”、“嘉禾图”、“城楼图”、“六合塔图”、“孙中山像”、“复兴关图”、“联运图”等数十种印花税票。

  中共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对印花税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先是被作为“苛捐杂税”予以取缔,后从利国利民、取之有道的实际出发,确立并开征了印花税。从1938年5月晋察冀边区征收开始,东北、山东、华中、陕甘宁、东江等根据地和解放区也相继开征了印花税,到1949年,随着大片国统区成为解放区,印花税开征地区越来越多,使用的印花税票除在民国印花税票上加盖之外,各根据地和解放区也自行设计印制印花税票。如陕甘宁边区印花税票、晋察冀边区印花税票、华北人民政府印花税票,以及东北解放区的“江桥图”、“帆船图”、“工厂图”和山东解放区的“工厂图”、“运输图”印花税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