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二次诉讼起诉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09:40
事故发生后,连带责任的被告方两人A.B,C(保险公司,因其汽车B有保险的),在第一次手术后,诉讼成功,第一次手术相关费用都得到解决.第二手术没有发生,暂不处理.
现第二次手术后,请问起诉书中的被告应该写A,B,C,还是就是写C,因为第一次的<民事判决书>中很多条款,还有责任都写清楚了.

你好:
C只是保险公司,基础保险责任承担赔偿费用。对于你来说,直接侵权人还是A B,所以你起诉的后续治疗费用还是应该以A B为被告,把C作为第三人追加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