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害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1:57:58
我妈因为债务问题被人用刀背砍成轻伤害,但是他有02年的精神病的证。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理。
精神病病人如果要是伤害,有什么法律能对他进行制裁?
已经立案了。
但是公安局一直不抓人,伤害鉴定都下来了1个多月了,他家人说他在外地打工呢,
是不是到一定时间还找不到人,就可以定为“网逃”了。这个时间是多少呢?
还有他的证件是02年的,我听说那个东西好象是需要年检,好象现在那个证已经过期了。
那个间歇和非间歇性的是怎么区分的? 他是2级精神残疾,能看出是哪种么?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精神病患者如有合法的诊断证明,证明其行为属于非主观行为,确实没有刑事责任。只可能进行经济赔偿。
不过现今精神病诊断证明需十分严格的手续过程,你可以要求对方及法院再次出示证明,以确定是否是如今合法的证明。如若非正规证明,则可要求重新诊断。证件过期你可以要求重新诊断或者要求法医出示证明,和精神病医院出示证明。

犯罪嫌疑人只要未被逮捕应该就算在逃,离开本市便会通过网络通缉该名犯罪嫌疑人。

祝早日将疑犯逮捕!还你母亲一个公道!

如果是在患病期间对他人造成伤害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其法定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非患病期间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有精神病不一定就不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分为间歇性和非间歇性。如果是间歇性的在正常期间伤害人的应当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非间歇性的,那么是无刑事责任人。所以是没有办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还是应当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如果精神病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是应当找他的监护人来赔偿。

任何人受到伤害都应当报警啊!

民事责任逃避不了,刑事责任需要看他是不是在精神病发作期间作出的行为。

精神病人对于在不正常状态下按照法律是不承担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