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解律师分析“离婚财产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7:10:00
我是男的,今年39岁,现在已经和配偶生活了10年,目前准备离婚。我们是1999年登记的。在结婚登记后1个月,我们就购买了房子,当时房价是10万元,其中我贷款3.5万,我父母给了5.5万,我爱人家里给了1万。另外我家里还给我们2万多装修钱。房子的户头是我的名字。贷款我们是共同还的,目前已经全部还清,目前房价已经涨到40万。我们目前没有孩子。纯粹属于感情不和离婚的,没有其他的原因。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下:
1.这套房子是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
2.如果我们把房子以40万卖了,我和她各可以得到多少?
3.我父母和她父母当时给我们的钱是否应该单独计算,或得到补偿?
4.我们目前准备把房子买了后,各回各自的父母家住,但目前的房子内的家电如何分配?

如果回答的合理,我将再加100分!!!
5.我父母当时给我们钱时,的确没有说明是赠与还是借给我们。如果我现在让我父母出一个证明,证明当时是借给我们的钱,这是否可以,同时财产将如何分配?

很同情您的境况,我能给您提供的法律建议有:
1、这套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原因有:该房屋是在婚后购买的,双方都有出资并且共同还贷。
2、至于卖房所得的分配问题,按照法律程序,你们应该平分,因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你如果能够提供当初的出资比例,可以协商,按照比例来进行划分。
3、当时父母给你们的钱,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可以视为赠与,对于赠与来讲,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赠与给哪一方,视为该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平分,如果存在借条,则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向双方父母补偿。如果您想要求妻子对当初自己父母的出资要求补偿,可以重新跟父母写个借条,然后进入法律程序来操作
4、家电,如果是在婚前买的,属于个人财产,谁出具发票属于谁。如果是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即可。
希望我的答案您能满意,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HI我

1.这套房子是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

2.如果我们把房子以40万卖了,我和她各可以得到多少?
平分
3.我父母和她父母当时给我们的钱是否应该单独计算,或得到补偿?
按法律来说不会
4.我们目前准备把房子买了后,各回各自的父母家住,但目前的房子内的家电如何分配?
卖了分钱 或者你们自己解决

1、这套房子是你们共同财产。
2、原则上平分。
3、双方父母的投入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视为赠与。他们不能得到补偿。
4、家电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成就折价后平分。

分不重要,也没用。

5、不可以,民事法律行为讲的是诚信,不能因为多要财产而丧失良心。既然当然没有约定是赠与还是借与,就应视为赠与。有人出主意让补借条,那是找不自在怎么能出这样的馊主意,能让对方出具欠条吗?否则将视为单方债务。
诚信是本,利益是末。且不可本末倒置,毕竟结婚10多年了,还有孩子。不要再让孩子对自己产生负面影响吧。

1)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2)原则上是平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会相应少分
3)既然一般是不算了,除非你们当时有协议
4)你们可以相互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是会判将家电估价后平分的。
5)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