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外事故处理办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1:42:26
宝宝上幼儿园大班,前几天早晨做完操,老师让小朋友手拉手回教室(教室在三楼),上楼时一个小朋友走的快,宝宝跟不上被拉走楼梯上绊了一跤,头摔破了,缝了五针,现在想知道找学校进行赔偿问题,但不知道具体要求哪些赔偿,该由哪方承担.

广东胡律师:

你宝宝的这个责任肯定是由学校承担主要责任,由撞他小朋友的家长承担次要责任,相关赔偿如下:

1、医疗费:你方提供相关治疗清单;

2、家长照顾小孩的误工费:需你方提供误工证据;

3、孩子的治疗期间的营养费:这个需要医生开具相关证明;

4、带孩子去治疗的相关交通费:这个也需要提供单据。

由拉你宝宝的那个小朋友和幼儿园在各自的过错范围内付赔偿责任。

在这个事件中,拉你宝宝的那个小朋友是直接导致你宝宝受伤的侵权人,他的监护人要负赔偿责任。

另外要看老师有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老师应该提醒小朋友上楼时注意安全,不能嬉闹,不能推搡拉拽。如果老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幼儿园有过错要付相应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主要是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费等。

医疗费、家长给孩子看病的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提供相应单据发票起诉幼儿园跟过错孩子家长

学校承担主要责任

由学校承担!根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有过错的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学校没有履行好其监管、保护幼儿的义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计算!

校方主要责任。可以要求医疗费,交通费等。具体费用可以与学校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