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户办房产证有无契税和滞纳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3:21:03
我是徐州市贾汪区较早的城区改造拆迁安置户。别的住户只交了工本费就办好了房产证和土地证,而我被安置后就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现在我还清了贷款,只领回了房产证。当我拿着房产证去办理土地证时,被告知需缴纳房差的契税和1500多天的滞纳金后才给办理。说是2009年才开始要契税。我不明白,为啥别人办证不用交契税,而我为啥就需要交契税?这1500多天的滞纳金又从何说起?从何算起?因为以前拆迁户根本就没有契税之说,这滞纳是我的错么?他们的说法合情、合理、合法么?肯请高手指教!
我们是2001年拆迁的,2003年上房。其他拆迁户两证证全办齐了,而且有优惠,只交了几十元的工本费,我上房时能公积金贷款就是政府优惠之一。我的问题出在:我由于贷了款而根本没见过房证,所以也错过了办土地证,也从没听说过啥契税。还以为连土地证都帮我办好了呢,不然,咋贷款?还清贷款后才知道自己没土地证。听说契税是今年才开始的。就更不明白我1500天的滞纳金又是用哪项政策算出来的?政策多变,他们的做法自相矛盾。请问:我该如何说理?又该到哪说理呢?

我不清楚你们那和天津一样不一样
对于拆迁户,购房一样要缴纳契税,但是优惠政策就是可以拿拆迁证明和契税票根据房屋情况全退或者是一部分,这个可以到当地拆迁办咨询
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