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出口和一般贸易出口进项税额转出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21:16
公司既有一般贸易也有来料加工出口 没有单独核算 当月购进材料的进项税合计是10000 如果一般贸易出口200000万人民币 来料加工出口100000万人民币退税率为13% 那么一般贸易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200000*(17%-13%)=8000元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对不 来料加工出口用不用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怎样算 和我购进材料的进项税有没有关系
来料加工出口的货物只有一点辅料是国内购买的 其余都是国外进口的 这部分财务我不进行材料核算 只是仓库登记备查 财务只核算加工费部分

来料加工出口:进项税额转出数="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进料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一般贸易出口:进项税额转出就是"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美元离岸价*汇率*(征税率-退税率)"。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1、来料加工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2、来料加工出口用不用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退税差-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购进法处理,另一种是按实耗法处理。按“实耗法”来计算确定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即先按计划分配率来计算,待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后,用实际分配率来调整,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根据《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注明的金额确定。

计划分配率的最大值为100%。

具体按那种方法,各地不一样,要咨询国税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