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好房子归孩子,没过户,父亲欲拿房产证抵押贷款,可以去房管局备案设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29:40
2005年离婚,离婚协议中写明房子归孩子(父亲有居住权),
但至今未过户,
孩子以满18岁
房子在孩子父亲名下,离婚后其后他花了两万多装修,
现在又想抵押贷款,变相卖房
现在房产证也在其父亲手上
为阻止其卖房,可否先去房管局备案,设个卡,再争取过户呢?
是否能诉诸法律保障孩子利益,强制让孩子父亲过户给孩子呢?
希望大家帮帮忙,先谢谢了!

你的孩子应经满18周岁了,那这样,孩子的父亲,没有权利拿房子去抵押,或变卖。
不管是到最后谁买了,你的孩子只要一告,同样能把房子要过来。
如果去抵押,银行这一关过不了。

离婚协议书上已经很明确,房子归孩子,作为父亲就不能拿此房作抵押,除非得到孩子允许并有孩子的签字才可以。

应该去房管局办理一个备案设个卡,以保护孩子的切身利益。这样一来,即使作父亲的想用此房作抵押也不会被批准。但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父亲为此房办理过户。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不受理。

你可以拿离婚协议到房管局备案就可以了,也可以到抵押的地方说明,到档案馆调出你房产证,就可以办过户了

诉诸法律保障孩子利益,强制让孩子父亲过户给孩子,这个好点,,用法律的手段对两方都好...最好能私下解决,,为了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