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属于合同违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8:08:33
在今年的灾后重建中我们家找了个包工头把房屋的工程包给了他,当时写了一份合同(写了建筑面积和贴砖收费,没提违约金),但是后来发现他们的收费过高了些就找他们进行了协商收费问题,最后协商未成立。

现在我们在找另一工程队实施建设,这属于违约行为吗?我们需要给对方赔偿吗??请指教!!!等待!!!!!!!!
关键是我觉得是我们违背合同 找了另外的人来实施建设!合同了没提到违约问题和定金问题!

如果该合同有效,那么,你就已经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构成违约事实,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即使构成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描述,可以很明确的表述为:违约责任主要表现为“补偿性”而非“制裁性”。在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定金的情况下,违约责任承担的财产责任为“损失赔偿”。即:只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才赔偿。

你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规避风险:
1、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需要你自己举证:该合同的定立是在重大误解情况下订立的,或者指出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内容。
2、可以以包工头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依据是《建筑法》,建设工程的承包必须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在其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可以指出包工头是以欺诈手段来骗取你的信任来承揽工程的,可指出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合同上 有违规的吗 有的话 就可以告他 如果没有 就不行

是你方违约,但因为你们没有把违约情况写入合同,因此,如何解决工程纠纷是你们必须协商的。
不知第一支施工队是否已经开始施工?如果他们已经施工,你们应该与他们了结前提工程款后才能请另一支工程队进入施工。
如果没有开工,哪就协商赔点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