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问下面的分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万分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5:19:00
懂法律的朋友请帮帮忙。问题如下:
我和哥哥要分房,房产权在哥哥那里,哥哥答应分一半的房屋所有权给我。于是我们打算立如下协议:
协议书
甲方 他 身份证
乙方 我
甲方 他现有一套~~~~~~~~~·使用面积~~~~~~位于~~~~~~·
经双方协商甲方 他赠送一半的房屋所有权给乙方 我,鉴于甲乙属赠送一半房产费买卖关系。如有一方要卖房屋,卖房所得的钱要对半分给另外一方。本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今以后,房屋所有权归甲乙双方所有,其(家属)无权干涉。口说无凭,立此为据。

请问上述字据如何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谢谢回答,万分感谢!

1、“请问下面的分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这不是“分房”,而是房产赠与协议。
  (2)这协议是否有效,要看这房子是否是你哥的个人财产:如果是你哥的个人财产(比如,虽然他结婚了、有家人,但这房是他结婚前就买好的、而且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人的名字),这协议有效、但如果你不去和你哥变更房产证将你的名字写上的话:你无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且这协议在房产变更前你哥可以随意撤销。
  如果这房是你哥在婚后所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经你嫂子同意,这协议无效:“其(家属)无权干涉”的约定,因为违法而无效。

  2、“上述字据如何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1)想让协议有效:只要确认这房是你哥的个人财产就行了;如果房子是你哥的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你嫂子同意才生效。
  (2)即使字据“有法律效力”:你也不一定能取得房子产权,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的财产,在没有交付你之前,赠与人(你哥)可以随时撤销;而房产交付的方式就是变更房产登记,到房管局将你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
  (3)也可以和你哥将这字据公证:公证后的赠与协议不可以轻易撤销,但也不是不能撤销,你哥可以在房产变更登记前再以另一个公证协议让这公证后的字据作废:当然,如果你哥不再另做公证协议,你这字据就有效了。
  但还是要提醒你:字据有效,不等于你就能得到房子一半产权。

  3、建议:如果是你哥的个人房产,让他和你一起持这赠与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后,再到房管局做一下房产登记变更,将你名字写上、并注明你有一半产权就行了。

1、该协议实质为赠予合同,合同,合则约之。只要合同不违反合同法基本原则规定,合同双方约定均可产生法律效力,且具有约束力。即上述字据可产生一定法律效力。
2、但该协议无法切实保障乙方权益,存在缺陷。自物权法颁布以后,合同与物权变动分离,建议乙方添加相关基于赠予而产生的产权变动的条款(到房产登记处按按份共有变更产权人)这样乙方可以行使该房屋一半产权,防止甲方擅自处理房产(例低价抛售)。若不变更产权人,乙方对房屋所有权对外没有公信力,甲方擅自处理或其他突发情况,乙方无法主张自己一般产权,只能根据协议主张甲方违约责任。

上述字据1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2双方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