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胡乱作为要这个机构干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2:29:19
劳动仲裁胡乱作为不服就上诉法院,要仲裁这个机构干什么?特设难为老百姓的障碍吗?法院也胡乱作为怎么办?他们根本就不按照法律办事怎么办?
(胡说八道的,要是都一裁终局不给你们上诉机会,你要是输了是不是比现在叫的还要厉害了。不服给你后面还有两次补充证据,补充材料及调查的机会自己还在这里乱发牢骚,你仲裁时候证据不足输了,一审你是不是就准备好点了?总是很多不懂法律的来仲裁还觉得自己特别懂,一诉两审都是胡乱作为,就你们懂,自己懂当初就知道保护自己了,还能出争议?)这位仁兄相必是仲裁员吧,你的法律懂得多,但这里纠正一下,一审终局是针对于用人单位哦,非针对于劳动者啊,法律只掌握在你们手的,我们是法盲.事实有的仲裁员法官连管辖异议的基本条文都不知,连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都不知,我非常吃惊!劳动争议一审终局新规定你竟然也不知道,更令我吃惊了!口气看,你们你们的,是跟我们百姓对立的,别忘了你们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你的立场应该站在我们这边!我们不懂法是正常的,但你们不懂法律就不正常了,你们不懂装懂板着脸吓唬百姓就更不正常了.证据?用工单位不给工资条出勤记录,甚至不承认劳动关系存在,一分钱不给,作为你怎么办?打工的辛酸你品尝过吗?仲裁法举证倒置:由用人单位保管的证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否则承担不利后果。仲裁法院有几个执行了?最后承担不利后果的都是打工者啊。

胡说八道的,要是都一裁终局不给你们上诉机会,你要是输了是不是比现在叫的还要厉害了。不服给你后面还有两次补充证据,补充材料及调查的机会自己还在这里乱发牢骚,你仲裁时候证据不足输了,一审你是不是就准备好点了????总是很多不懂法律的来仲裁还觉得自己特别懂,一诉两审都是胡乱作为,就你们懂,自己懂当初就知道保护自己了,还能出争议?

补充:你好好看看我的意思,我说如果劳动者也是“一裁终局”就是只有一次审理,这里的“一裁终局”和现有法规的不一样,是我假设的针对劳动者的。你也说了举证责任分配,至少在证明劳动关系这点,责任就在个人。

再补充:劳动合同法本身就是偏向性的,我们所做的是认清法律真相,依法裁决。如果单位利益受到损害我们自然也要保护。仲裁是中立的。

到法院寻求司法救助是公民最后的权利救济手段,如果法院也胡乱作为,那就没办法了,要知道,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根据中国的现状,一系列事实说明权力还是大于法律的,如果真遇到法院不按照法律办事,要不就自认倒霉,要不就寻求政府帮忙,信访什么的。你要是信得过,就到检察院检举揭发。

那是必须程序,因为劳动争议太多了,如果全归法院管会使法院负担太重,如果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起诉,不服一审还可上诉。如果你实在气不过,那就用非常手段,谁也不是好欺负的,一换一也行。

中国的国情就这样!没办法!中国已是有钱人和公务员的天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