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继承亲生母亲遗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37:53
小时候母亲把我送给了别人(现在的养父母),做了法定登记。现在长大后我知道了情况,于是和亲生母亲相认。母亲把我送人后改嫁了,后来又生了个弟弟。再后来弟弟的父亲早去世了,母亲重病进了医院,我一个人照顾她度过了她的晚年,母亲和医院的人都看到了、感动了,为了回报我母亲决定口头说把她晚年的房子让我继承。母亲去世后弟弟坚决不同意我继承,他说我已经是别人的女儿了,我拿了亲子鉴定的报告单给他看。那么作为亲女儿的我能继承着房子吗?
没有任何遗嘱,包括口头遗嘱。母亲只是当面跟我口头说让我继承,并没有别人在场,因此不能算口头遗嘱吧?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那继承不了,没有遗嘱你很难。

你与你的养父母已经作了法定收养程序的话,除非你的生母立遗嘱,不然你继承不了。

如果你母亲没有立书面遗嘱说把房子留给你,也没有律师在场可以证明口头承诺过,那就没有法律效力;亲子鉴定没什么作用,只能说明你和这个人在血缘上有关系,可从法律上来说在你被送走的那刻起你们之间已经没有母女关系,所以如果她没有立遗嘱分给你财产,你没有权利从她这里继承任何遗产。很抱歉。
你母亲在没有任何外人在场的情况下对你做出承诺,证人就是你自己,这在法律上等于没有任何证据,没有法律效力。

就你自己知道没有法律效益,要让你母亲立遗嘱,如果不方便写字,可以叫3人证明人帮你做正

你的亲生母亲把你送人,并且履行了法律的程序。你已经和亲生母亲脱离了关系。所以你不是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进行遗赠的情况下,你是不能继承财产的。

恩,你照顾老母亲,很孝顺,祝你在以后的日子好运。

能 母亲在去世前 坐下的口头遗产 也算是遗产的一种 可以继承到应有的那份财产.

不能算口头遗嘱。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你和你的母亲相认后,有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解除与养父母之间的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