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谢谢!!无合同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17:22
本人为江苏人~!今年21周岁,2009年5月中旬,朋友张某与其姊舅阮某合资购买一辆大货车,跑货运生意,张某因与我熟悉,我原来也有这方面的经验,让我去他车上帮忙~!顾及朋友情谊不好推脱就答应了,数天之后阮某与我在车上谈起工资的事情,按趟结算。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一直到6月17日,接了一车前往甘肃的 货,在19日到达卸货地点。在卸货途中,我与张某一起从车上卸一卷材料的 时候,被地上的材料绊倒,手上的卷材,砸在我的左脚拐部位,后被两人连同工地的师傅送往甘肃渭源县人民医院,由于当地医疗条件落后,张某与阮某决定,连夜赶回盐城,21日到达盐城在市开发区同洲手外科医院经过射片检查。确诊为左踝关节脱位骨折,医院一位老医师声称不用开刀,在29日进行了复位手术,用石膏固定,一直到7月9日出院,在院的伙食和医药费由张某与阮某承担,我的母亲因为要来照顾我也没有去上班,出院后,我们并没有向他们索要营养费,误工费。还有我母亲的看护费,我与我母亲说过,不要跟人家说什么,看好就算了,就当自己吃回苦头。在此期间张某的姐姐,家属,都有来看望,阮某家人无一来探视,出院时石膏有些松散,我们还问过那位医生是否需要换,他说不需要,我们又问了什么时候来复查,医生说,两个月吧,我们从手术那天开始算一直到9月2日在此期间,张某还要求我在家上网帮其车配载货物,其中有手机话费开销,在此期间只帮我充值了50元的话费。到9月2日来到同洲医院,拆除石膏,已经发现,左脚踝关节僵硬,医生说恢复的不错~!本以为只是绑石膏时间太长,回去运动运动就好,(在此期间张某与阮某因为发生纠纷将大货车卖掉)回家后我母亲一直不放心,一直到14号盐城一院一位骨科主任来我们这里有事,我母亲就拿9月2号的片子,带我一起去给主任看,当时说的我眼泪就掉下来了,说间隙大了,没有复位到位 现在脚关节坏死了。搬搬我的脚正和他说的一样。我才21周岁,我不想在我以后的人生有什么遗憾,回家后打电话给张某,张某不相信,坚称同洲医院的是老专家,不会有什么问题不要听其他医院瞎说。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9月22日来到盐城第一人民医院检查,x片比9月2日的还要糟糕,张某当时说的是,因为我是在他们两个人合伙的时候我的脚受伤的,所以阮某也应当承担这次手术的费用,我们来到大丰与阮某碰面。下午,阮某支开了我们随行的司机,与张某带这我母亲来到东台的一家医院,医院说法,与盐城一院的说法一致,但

在你手术前你应该去有权威的医院做一个司法鉴定,有这份权威鉴定的证据在手,打官司的赢面就大多了。现在没,你也不用怕,你要保留当时的看病的票据和拍X光片(票据最好复印一些复印件,不要轻易把原件给别人,原件不见了就没证据了)。
首先你要的是冷静处事,就算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劳务关系成立,法律也会承认其是雇主与被雇关系。你和张某、阮某已经成立了劳务关系。
第二,你将张某、阮某一同告,就算阮某不给钱,你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张某代阮某付钱给你,后让张某向阮某讨还。
第三,如再张某再有恐吓电话,你先报警(有条件的话,当然要将张某所说的录下以备为证据),警方会有报案记录(你亦有一份回执在手,以作打官司用,让法官知道张某的行为,也可多几分同情分),也能让张某知道有警方的介入,你亦不是好欺负的。
第四,你若真有困难,你可到法律援助处申请帮助,我国各地到有法律援助,专门帮助弱小人群打官司的。
第五,你在休养期间也可以多看看相关法律书籍,增强下法律知识,如民法、劳动法,你应看看!
最后祝你早日康复!打赢官司!
(我知的只是皮毛,希望能帮到您。当然也要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