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逮捕,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01:21
我朋友和别人发生冲突,对方到地至死,我当时在现场,被关进去38天,第三38天办理的取保候审(没有逮扑)。请问我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是否还会再关进去?
我在现场只是将他们分开,同有动手打,分开时双方都没有大的伤害。分开后我朋友就跑,对方就跑上去和我朋友打,这时对方到地,头部着地昏迷,十几天后死亡。

取保候审主要是在刑事拘留期间办理的,如果已经逮捕就容易批准了。
  法律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本案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从犯或者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轻处罚,就你目前的情况而言,要看你是否实施了犯罪或者最终是否被认定为共犯,有可能认定为从犯,最好的结果就是不认定共犯,当然主要还是看证据。

你没有参与,当然没有责任啊,也就不会受到处罚。

看你主否参与,能否被认定上共犯,才能决定什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