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担保责任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候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37:37
急急急

我注意到你提问中的一个词,那就是“一般”,如果你能确定是一般担保的话,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债权人 不能 因被担保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向一般担保人直接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
债的保证分为两种:一种就是你所说的一般保证,另一种为连带责任保证。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债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权利。
解释下就是说你现在完全有合法的理由来拒绝债权人的请求,一般保证人不能因为债务人说自己无法履行自己的债务就要立刻替其还债,必须先让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用其所有的财产进行偿还。只有当其财产实在无法偿还时一般保证人才有义务履行担保责任。

2002年12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37号
《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
就是对该问题的明确解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一人或者数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不受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主张过保证责任的影响。

可以的,在担保法上不履行和不能履行具有很大的差异,一个是连带担保责任,一个是一般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主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或是担保人或是要求双方一并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必须经过仲裁或是诉讼经过强制执行程序债务人任然不能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担保法规定:如果担保合同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就属于连带保证,如果约定属于债务人“不能履行”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属于一般保证。

可以,但是前提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了

可以。当债务人不还款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则可以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