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担保人有义务替要担保的人还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48:00
我的一个好朋友帮另一个好朋友当担保人但是另一个好朋友把房卖了,没钱还借给他钱的人起诉他,我想问问我的好朋友有必要替他还吗
我还想问如果替他还了,还能从他那要回钱吗这中间又有什么我需要知道的吗前提那人的房子已经卖了,可以要求他的兄弟(亲兄弟)偿还吗,

补充回答:如果你替他还了,就像我前面说的是可以追偿的。你只要让债权人写明你替他还债就可以,最好还有你作为担保人的证明

  他把房子卖了,但是还有其他的财产,只要你胜诉法院会强制执行。但是他兄弟是没有义务还债的

  =============
  担保法实际上是很复杂的,我来为您解析一下您的情形供您参考

  首先我们称借钱不还的朋友为甲,而提供担保的朋友为乙

  1、首先本案中是否只有乙一个担保?作为甲这个债务人是不是也提供了另外的担保比如他的房产。你既然没有提到,我就当作乙为唯一的保证人

  2、当初是不是约定了乙是什么类型的保证人?是提供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如果只是一般保证,对于乙来说还款属于补充责任,即只有在主债务人无力清偿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即便是债权人把乙一起起诉到法院,在判决书中也会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作为债权人既可以要求甲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乙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原来没有约定保证形式的,那么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另外提醒乙的是,是不是当初有保证期限的约定,估计他们是没有,这样的话根据《担保法》第25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乙就无需替甲还款

  4、最后如果乙最终还是替甲还款了,那么要注意他还可以起诉甲,要求追偿。这是《担保法》第31条的规定

  基本上就是这些,有什么需要补充回答的请提出

<担保法>中规定:在有证据表明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消失的情况下,担保人要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担保人必须支付相关的本金及利息.但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行使先诉抗辩权,先要求借款人自己还债,在查明借款人确实无力还债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替其归还全部借款.另外在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补充:如果替他还了,还能从他那要回钱吗,要看他有没有偿还能力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