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开发票会是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56:00
bryan718你好:
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我简单回答如下,仅供参考:
1、“多开发票会是犯罪吗?”
我国《刑法》第三章第六节为“危害税收征管罪”。是关于税收方面的规定。
其中关于多开发票的规定是:
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本罪的主体为普通主体,个人也可以构成。
所以,多开发票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是否是虚开,发票是否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及多开发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
2、“我这样做违反了什么法律,会受到什么处罚?我要负多大责任?会是犯罪被拘留吗?你有什么建议?”
如果是一般的发票,而且发票是真实的话,你们开具发票,依法纳税,应当是合法的。
税收方面的刑法,主要是打击偷税漏税以及伪造法定发票的,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行为要遵守《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的建议,你可以多了解一些税收征管以及会计人员操作规程方面的法律法规,以相应的规定指导自己的日常工作。相信会对你的工作有一定的帮助的。
个人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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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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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按实际情况,如果多开发票的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