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去世,奶奶老年痴呆,两个伯父和姑姑欲夺我父亲的遗产支配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30:29
我爷爷在96年去世,留下一套当初总工会分配给他的老洋房。属于离休干部的优待(应该只是使用权)。当时家庭虽然表面上比较和睦,但是在我出生前就已经有问题。只是当初大家没有拉破脸。户口本上除了爷爷去世,还有奶奶和我的名字。
97年初,因为大伯伯离婚,经过我爸爸的努力,让他把户口暂时转了进来
但是没想到97年末,家庭纠纷,导致2个伯伯针对我父亲,开始长达12年的冷战。

期间,我们基本和2个伯伯断绝了来往,只有在奶奶几次入院期间有过碰面。

2008年左右,有房产商来收购我们这区域的老洋房。我父亲也和他们接触过。但是因为交涉金额互不理想,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2009年7月中,奶奶因为脑梗塞入院,并发出病危通知(以前也因类似病入过院,有病史)。但是转危为安,于8月底出院。

差不多9--10月间,因为在美国的姑姑回国,和2个伯伯一起,还有舅公,奶奶单位的负责人,做了类似遗嘱的公证。我父亲不知情,并未到场。而房产商却有可能在场。(因为他们说,就算打官司我们也赢不了了)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我有几个疑问,
1, 那套房屋,虽然是使用权,但是爷爷单位的,不是奶奶单位的。所以说,应该算是爷爷的遗产,奶奶和几个子女都有份额?当初爷爷去世,父亲他们没提出分家,是否可以算过是因为母亲健在而把自己的部分给母亲使用,并不代表我父亲放弃了这部分遗产?
2, 他们公证了的那份遗嘱是否有效?因为我们有确凿证据可以证明奶奶在公证时期之前就得了脑梗塞,老年痴呆。
3, 如果公证的是让我2个伯伯之中一人或者我姑姑(已经领取美国绿卡,不是中国籍)做为奶奶无法做为民事行为责任人的监护人,我父亲应该怎么去争取自己的利益?

各位大大,小生在这里虚心求教了。。。

这关系到我结婚用的房子啊。。。。。。
区区20分。。。。。请大大笑纳

1.老洋房是你爷爷的遗产,除非房产证上明确写了哪个人的名字,否则你爸爸和2个伯伯都是你爷爷的孩子,都有继承权,顶多就是平分了,你爸不会没有继承权的。

2.公证的遗嘱,是要在能证明你奶奶是清醒的情况下写的,才会有效的。这个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最好能拿到医生证明。还有要知道遗嘱写的是什么内容。

3.我觉得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你们的情况,我觉得最好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打官司也不见得没胜算。

可怜的孩子

.老洋房是你爷爷的遗产,除非房产证上明确写了哪个人的名字,否则你爸爸和2个伯伯都是你爷爷的孩子,都有继承权,顶多就是平分了,你爸不会没有继承权的。

2.公证的遗嘱,是要在能证明你奶奶是清醒的情况下写的,才会有效的。这个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最好能拿到医生证明。还有要知道遗嘱写的是什么内容。

爸爸和2个伯伯都是你爷爷的孩子,都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