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90天能不能开红字冲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19:25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90天能不能开红字冲回,由于发票金额有误,客户将发票退回,要求重开否则不予结款,退回时已超过了90天,现税务局不同意红字冲回,要求补销售重开,税法中有没有规定对于金额有误的发票超过90天的可以予以冲回的规定,请高手指教,谢谢!

超过90天确实是不能抵扣,退回也不能开红字.这东西其实应该是你客户不负责任...只能补销售重开,没办法的..

他现在就算发票拿去,都不能抵扣了,,你只能给他重开..

我估计也就是客户给你找麻烦,,你给他便宜点,,不开票得了..让他现金结了算了... 不然很麻烦额..要补销售,

现行规定确实是要求超过90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红字发票,这是国税总局今年新发的规定。

你们只是金额有误,不影响发票的认证抵扣啊,差额是多开了还是少开了?如果少开了,你们补开差额给对方,如果多开了,让对方按实际结算金额付款,你们把开票差额做现金折扣处理就是了。何必非要重开发票承担额外税金呢?

1、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90天不能开红字冲回。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时,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 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防伪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3、因此,如果购买方取得的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的90天期限,不符合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不能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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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和客户商量开退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