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外地被人故意毁坏,修理费用花了一万多,如果向法院请求民事赔偿的话,我有可能要回全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0:33:38
请了当地物价局鉴定结果是损坏价值三千元,但是那个鉴定书上写的是鉴定价格仅作为刑事鉴定参考依据,不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这样的话这个鉴定对我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有作用吗?另外,处理这个事情期间的来回路费、食宿费还有请物价局鉴定的相关费用能要求赔偿吗?还有我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吗?麻烦高人指点一下!先谢谢了!
谢谢大家的回答,我想问清楚一点,我请求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你好:
故意毁坏财物,如果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物价局的定价是对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一种定性,不作为民事赔偿部分。
对于你车辆实际修理了1万多元,你可以凭正规的4S店发票作为索赔的依据,向对方提出侵权诉讼。由于处理这起案件的交通费、食宿费等,也可以向对方主张,但是你必须要保留下正规的票据,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只有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者特殊纪念物品受到侵害,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你的情况,无法主张精神损失。

补充:你要求赔偿的具体法律依据,就是民法通则中对于侵权的规定。

首先没有精神损失,不做考虑。
再则来回路费、食宿费可以凭票主张,是否支持就是法官的事情了。
物价局的鉴定结论在刑事方面是作为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的鉴定参考和法院审理时的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的民事方面也看具体情况,就是法官如何看待。你应该主张实际维修费用(凭发票)主张。

如果你要求对方赔鉴定费,那就要用那个鉴定结果,不利的东西不要拿出来,建议就以实际修车用的发票,交通费,住宿费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精神损失费是一个很悬的东西,各地法院对待它的标准和态度都不一样,在法律上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是没有标准的,不过你也可以提出来,但是不要太离谱,写在民事诉状里,等法官来裁决吧,咨询一下当地律师,他们更清楚。

您好,朋友,我能给您提供的法律建议有:
1、可以作为依据,不论是刑事还是民事。
2、来回花费的路费、食宿费用、鉴定费用,可以在民事赔偿中提出。
3、至于精神损失,没有依据,很难被支持。
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HI我

你的诉讼费用和来回的路费都可以向法院主张,都可以写在诉讼请求里面的
精神赔偿是不可能的。
鉴定费用也是可以要求的。然后修理费用的依据是那个发票来主张的。你要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