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想咨询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48:26
我家是吉林市尚都东郡小区的,入住前缴纳的入住费里包括了装修违约金1000元,说是装修完毕没有对房屋结构进行破坏即在装修完毕后一个月返还,但是我们装修完半年了,非但不返,反而让我们欠一个认可罚款300元的字,否则另外700不予返还,扣除的300元是因为我们改插座和开关的位置了,而且他们一口咬定是房屋稽查大队扣的与他们无关,而且赋予他们在装修期间去我家巡查的权利,我想咨询一下,第一,他们是否有权在房主不在家,仅装修工人在家而去屋内巡查的权利,如果我们有财物丢失怎么办?第二,他们肯定是无权扣我们300元的,我们找过稽查大队,他们回映说是物业在放屁,他们没有收过一分钱,那么我们应该找哪个单位部门去上诉?

如果在您的帮助下解决问题,我将会追加500分。
除了上诉我们没有别的途径么?比如产品质量有315,那对于他们没有什么部门可以管了吗?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破坏房屋外貌;
(四)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六)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首先,你改动插座和开关位置,为了房屋的使用更加便利,不影响房屋的基本结构,亦不属于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其次,物业也无权扣罚你的钱款。若他们说是房屋稽查大队所扣罚,要他们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证明是房屋稽查大队扣的,你可以找房屋稽查大队。若不出具,你可以凭当时1000元的收条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返还。同时,你可以投诉至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根据以上情况和理由,要求出面调解或处理。
最后,免费奉送一句话:“解决争议的最佳方法是调解,维护权利的最后途径是诉讼。”
补充:非上海的比照以上意见至当地各相关部门处理。

1、物业虚构事实,谎称稽查大队拒不退还保证金,属于欺诈,其不将装修费退还不能成立。

2、物业对装修的保证金的处理应当根据管理规约和装修合同进行,私自改装的,如果符合规范要求,物业不得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