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20:01:23
律师您好:
我的朋友按装修公司的要求去指定的商店购买装修材料,和老板谈好价钱后交钱拿货,这时商店老板去接电话我朋友走出商店,老板接完电话马上跑出来从我朋友手中将货抢走,由于争抢我的朋友被对方推倒在地.询问原因老板说拿错货了卖给我朋友的胶水质量一般不能卖,向我朋友推荐质量更好胶水并说装修公司已经和他说好了要买这种贵的胶水,我朋友不同意更改胶水品牌,向店家表明不需要换品牌.拿货走出店外,老板和他一名店员随后追出又一次将我朋友击倒把470元的胶水抢了回去.这次把我朋友的货款丢在地上说不卖了,我想请问律师我朋友该怎么办?商店老板的行为是否犯法?
我也认为商店老板对我朋友实施的行为是抢夺,但派出所认为此案很一般的民间纠纷,一点不重视我能对派出所做些什么?

可以肯定地说,商店老板侵犯了你朋友的权利,就是消费者的权利,强制交易(这里是强制不交易)。鉴于在完成交易后才抢的,个人认为可以告他们 非法抢多,去派出所报案,然后然他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注意一点,那家装修的也不要用他们了

最好的办法是退货,很有可能你朋友找的装修公司和商店老板是一伙的。
到别的商店去买,肯定相同的货物价钱更便宜一点。

补充回答:商店老板的行为不属于抢夺。
抢夺罪的构成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这个金额标准各个地区不尽相同。一般认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如果你对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我相信会有一个满意的答案。

严格来说,有抢夺的嫌疑,但象这种纠纷,派出所一般都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

1、从解决纠纷的角度来说,算了吧,钱也不多,事也不大,何必找那个气受?找派出所,找那个卖东西的,都受气;

2、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时已经完成了交付,胶水的所有权已经属于你朋友,那个卖东西的当然是违法了,可以说涉嫌抢夺,也可以说涉嫌故意伤害等。
但根据你的描述,情节也不严重,司法机关是很难把它作为一个刑事案件来办的;那就只好民事啦,自己起诉去。

派出所不办理,你可以提起复议或起诉等。

肯定侵犯了
可以去工商局(12315)告他要赔钱
但是打人方面可能没办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