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曾经被小混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04:47
大家救救我吧,我很爱我的女友,我们相处了2年了,感情很好,可是就在一个月前一次聊天时,也是无意聊到过去,我先说了我和初恋女朋友的一些细节,然后我还傻呼呼的说了一些第一次做爱时候的细节,然后我就问她第一次,她死活不说,我说我都说了,你对我一点也不坦诚,在我再三追问和激将下,她说出了一个对我来说是爆炸性的事情,一个令我十分震惊的过去,我有时候想起来觉得就像电影片段,可那确是真实的,我有一点夸张虚构,我天打五雷劈,全家不得好死。
她说那时她在初三,是班级的班花,同班的还有学年的好多男生追求她,她比较傲,一个也没看上,学年中几个被她拒绝过好几次的男生就和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原来是她们学校开除的坏学生)说学校现在有个妞谁也搞不定,那小混混里有一个比较帅不信,就开始追求我女友,我女友开始拒绝他,他就拉拢学年的坏女生接近我女友,逐渐的能和我女友说上话了,但我女友并不喜欢他,他一看来软的一点戏也没有,就想了很多坏招,终于有一次那些坏女生说去打台球,硬拉着我女友去了,后来那几个小混混也去了台球厅,可是刚打打台球那几个女生就张罗着要走,就把我女友和那个小混混剩在台球厅,当时是晚上,我女友也急忙要走,(后来知道了)那几个坏女生和那些小混混还有台球厅的老板都是一伙的,他们出去马上把反门锁上了,在屋里那个小混混死死拉住我女友不让走,拉到里面的只有一个台球案子的屋,开始动手动脚,我女友大叫,他就了掏出了刀,说再叫就在我女友脸上划几刀,我女友怕了,不叫了,他开始肆无忌惮的动手了,先是亲了几下,完了就开始摸我女友,摸了一会他就挺不住了,就让我女友上身趴在台球案子上,在后面把我女友的裙子掀到腰以上,把我女友的连裤丝袜褪到膝盖,然后就直接从后面...,一点准备都没有啊,我女友就这样被人站着从后面破了第一次,女友说他手里当时就拿着刀,我女友害怕的连疼都不敢叫出来,只是小声抽泣,不一会他在后面S完了,坐了下来,还抽了根烟,歇了好一会,然后居然做出了更变态的事情,他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小DV机,打开放在窗台上,然后自己躺到台球案子上让我女友把内裤裙子凉鞋短袖胸罩都脱掉,说穿上丝袜,然后把丝袜中间撕开(他真TMD变态啊),然后让我女友坐到他身上来,我女友刚才疼的还没缓过来,又让他搀扶着上了台球案子,劈腿坐在他身上,脸和劈腿处还必须冲着窗台的DV机,就这样我可怜的女友忍着剧痛,陪他玩了半小时左右的“

她能和你说这些就是充分的信任。
因为这些事情是带到坟墓里也不能说的。
她需要你的爱护和保护。
我很心痛。
也很佩服她的勇气。
善待她。
那不是她的错,别辜负了她的勇气、委屈和信任。

你女友好可怜,我觉得你该安慰她,鼓励她,他是好女孩。

不知道过去多久 好像过了多久是会失效的

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我也是女人,我很同情你女友的遭遇,但像你女友那样的遭遇我觉得并不稀奇,我上学的时候,我们班有几个女生也是让社会一些小混混给玩弄过,她们好像也都是被骗到什么酒吧,录像厅,网吧,台球厅这样的小混混的聚集地,被强迫着连恐带吓,夺走了第一次, 我记得他们当时很猖狂的,还敢来学校找被他们欺负过的女生,让她们做自己女友,有的还答应了,真悲哀,这也助长了他们的淫威,因为大多数女孩都和你女朋友一样选择了沉默,好好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