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出租的纳税筹划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3:21:47
有一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报建均为某香港公司(非居民企业),建设相关款项费用均为该香港公司在国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支付。现厂房即将验收,以后部分厂房将出租。有以下几种方案:
1、成立一个新的内资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协议代为管理,或零租金租给该内资公司;
2、将该房产以投资方式进外商独资企业;
请问:采用何种方式税费较少且账务处理方便,或者其他方案更优,敬请各位高手帮忙。
谢谢!
是否可以母子公司之间划拨或重组的方式,免征营业税的同时免征契税。

1、成立一个新的内资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协议代为管理,或零租金租给该内资公司;涉及关联方交易,需要按照市场价补缴税金。
2、将该房产以投资方式进外商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只用支付评估费、过户费、登记费和契税。这个是比较好的。

你补充的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