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没有经济来源离婚怎么承担债务和孩子的抚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5:52:07
丈夫变卖婚后财产不承认怎么办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广东胡律师;

1、妻子没有经济来源的话,那离婚首先孩子的抚养费会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30%来支付,也就是说妻子有没有经济来源孩子的抚养费是一定要出的;

2、债务两人平分,妻子暂时没有经济来源那债主也只有等,不排除债主会直接找男方要;

3、丈夫变卖婚后财产不承认的话那就妻子只有上法院起诉他,要求法院调查此人转移财产,要求重新分配并主张多分一些。

妻子没有经济来源,如果也未分得什么共同财产,也没有住房,可以视为经济困难,可向丈夫要求困难帮助,法官可能会判决男方对你的一次性帮助。
财产和债务都是均分的。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所以如果你完全没有收入,法官可能不会判决你支付抚养费,而折抵一部分财产给对方。
男方离婚前转移财产,首先要找到男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才行,比如转移存款的,如果知道开户行或帐号可让法官去调查交易记录,来看看这期间他有没有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