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转制科研机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09:49
如题,谢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8号)的部署,由原国家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的,多数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国有资产、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等均划归地方政府管理。少数转制为中央直属的大型科技型企业,由原主管国家局推荐,经科技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科研机构转制后,原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继续列入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研究生,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在转制期间,242个科研机构的现有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日常工作仍以国家局管理为主。
科研机构转制后,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他们的离退休计发办法不变。转制后的在职人员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科研机构转制后,自1999年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其技术转让收入的营业税,免征其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还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享受国家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待遇,参加科研课题和项目的申请、竞标,享有与其他科研机构同等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8号)的部署,由原国家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