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59:28
我们是一家化纤公司,经常要运货出去,公司没有货车及驾驶员,每次运货都是外面叫人的,但这人员基本固定,就是这一两个人熟人,某次运货但目的地在卸货的过程中因货物倒了,把人给压伤了,但驾驶员跑了,请问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想跟现在的驾驶员签一个协议,应该怎么写呢?谢谢
谢谢大家的帮助,货是已经运达目的地了,在收货方卸货的时候货架倒塌而把收货方的人压伤了,收货方的人认定是因为装货的木托架腐烂而导致货物没装稳,因此在卸货的过程中才会倒塌,驾驶员在当时承诺会负责医治,结果跑了。 现在收货方要找我公司打官司,我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另外我也想跟现在的驾驶员约定一份若以后发生类似的事跟公司无关的协议,请问是否可行?谢谢了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对方起诉你们公司是没错的,驾驶员是你们找来的,在法律上就是你的员工,你方这个情况是不可能用一张来解除你方的责任的。

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话,那这个驾驶员与化纤公司属于雇佣关系了,驾驶员在为化纤公司工作出车祸,他没有严重的违章行为的话,化纤公司是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至于赔多少就看这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哪一方了;

跟现在的驾驶员签协议的话,可以签订一份承包包揽的合同,对方只是承包公司按时支付承包费,不过即便如此对方为你方工作出现交通事故你方是有逃脱不了的赔偿责任的,建议你方为这名驾驶员买一份商业意外保险,这样对于你方还是有利的。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您好,朋友,我的法律建议如下:
1、公司可以作为雇主,你们与驾驶人之间的关系属于普通的临时雇佣关系,可以签订临时雇佣合同。
2、您所描述的情形中,公司是要对交通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在赔偿后,可以向存在过错责任的驾驶员主张赔偿公司损失。
3、至于协议的事情,可以按照一般的雇佣协议来写,但是不得约定公司的免责条款,即使约定了,也可以视为合同部分无效。
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您,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HI我

1.初步判断公司与货车主应该属于雇工关系。

2.如果确定为雇工关系了,那么对雇工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雇主应该承担责任的。

3.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对雇工进行追偿。

属于雇用劳动关系,公司是要对交通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装货的木托架腐烂而导致货物没装稳,因此在卸货的过程中才会倒塌
你公司自己负责吧..司机也是打工而已...负担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