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生育保险还能报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3:21:36
我在郑州。我怀孕5个月的时候,做了引产手术,9月4日出院,11月2日接到公司通知与我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当时还没来得及办理生育保险的报销。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还能拿到生育保险的报销吗?我是在7月份办理的生育保险登记卡。在07年12月开始缴纳生育保险的。
郑州市规定,在引产手术后,4个月内都可以提交报销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找公司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的,那么劳动者无法报销生育保险的。
  一、含义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二、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三、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link?url=LldKw1o_f4_rGAXT67MnYjLpPiRir_1WNGsjlGsx78yCx57Pf0-XG3KEla34sLIrGaIcHJLqGvSFxgFHyaJ9-a#7

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找公司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的,那么劳动者无法报销生育保险的。
  一、含义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