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和黄金是什么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20:24

特别提款权可以代替黄金,但不可以兑换黄金

特别提款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亦称“纸黄金”。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它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特别提款权定值是和“一篮子”货币挂钩,市值不是固定的。

特别提款权(SDR-- special drawing right,亦称为「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於1969年进行第一次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修订时创立的用於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它依据各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份额进行分配,可以供成员国平衡国际收支。

黄金通常指实金

他们都属于国际储备的组成部分.SDRs没有内在价值,其认为赋予的价值最初以黄金表示,后来以一篮子货币作为定值标准

国际储备的构成

国际储备是指一国货币当局能随时用来干预外汇市场、支付国际收支差额的资产。
(一)货币性黄金
指一国货币当局作为金融资产持有的黄金。自1976年起,黄金与国际货币制度和各国货币脱钩,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统计和公布各成员国的国际储备时,仍将黄金储备列入其中。

(二)外汇储备
外汇储备是指一国货币当局所持有的、可以用于对外支付的国外可兑换货币。
是国际储备的主体。一国货币充当国际储备货币,需具备两个基本特征:自由兑换货币;内在价值相对比较稳定。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来,由于美元价值的相对不稳定,出现了储备货币多元化的趋势。
(三)在IMF的储备头寸(亦称一般提款权CDR)
IMF犹如一个份制性质的储蓄互助会。成员国需缴纳一定份额,其中,25%需以可兑换货币缴纳,其余75%用本国货币缴纳。成员国国际收支困难时,有权以本国货币抵押的形式向IMF申请提用可兑换货币,称为普通提款权,提款数额分五档,最高可达125%。
IMF的储备头寸指会员国可以自由提取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