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己的工作感到力不从心,想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0:54:00
我是艺术专业毕业的,个性有点儿小糊涂,但是在绘画领域上有自信
最近却找了一个美容院的策划工作
主要负责在各个分店之间奔波给他们策划室内装饰,还有搞活动时负责主持和策划活动装饰...前者是天天在市内跑腿,公交费还不给报,只有200块补贴,基础工资是1000...
后者我想了又想---干不来...我的个性比较阴...非常地讨厌人多的地方.不爱说话,想想要今后带动活动气氛就觉得头大...
最近接近年底,虽然我才干一个月,但是事情非常非常多!堆积得我都想死了...还要准备什么演讲稿来阐述自己对这份职业的理解
这演讲稿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写好了..我发现我对我的职业是一点儿热情都没有!能力也不够,我感觉这工作是我哪不行它就专挑哪...
想辞职,又舍不得同事,说实话我同事实在太好了,上级主任是个和蔼的老阿姨,对人老好的,同事又是个热心的大姐姐,总是帮我的忙...T T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你要不要辞职只需要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你觉得这个工作对你的能力提高有没有用,有用的话,再苦再累也应该坚持,为未来积累资本和资历,要是没有用的话,就毫不犹豫辞职,不要管别人对你好不好,因为自己的生活自能自己过!

你觉得这个工作难以应付,恰恰表明你在这个方面需要锻炼。在干一个新行业的时候遇到困难是很正常的。只要你坚持去做,认真去总结经验,以前认为很困难的事做熟了也是很容易的。

当然你要是觉得这行没前途的话也没必要非坚持下去不可,要知道做熟了一行再转行是很困难的事。大可以耐心点找个自己擅长的工作。也没必要为同事烦恼,做不成同事还是可以做朋友的,以后多聚聚就行。

个人觉得学艺术的有条件最好还是做老师。就冲着一年3个月的假,平时上课还不累。比在那些小公司混饭吃靠谱多了

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未按也得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六、排除法律责任的
七、违法法律规定的
八、强迫劳动的
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社安全。

想想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麻烦,我那里还不够好,然后努力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在努力中寻找自信和快乐!

哎。来看看我。你就有多自信多有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