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店面在出租,但现在县政府要求缴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28:26
我于2007年在湖南怀化某县城买了个店面,
现在正出租。
最近家里打来电话说,县政府发来一张票子。
要缴纳税收。
我当初买的时候所有手续的税收都交了的/。
现在又来一张
说是店铺出租了我们年收入要抽出百分之12来缴纳税收
请问有谁能帮帮是否全国各地都有这么一回事,?
我问了一些地产商的朋友
跟我说是县政府自己搞的一些鬼,叫我别理。还有找其他一些业主一起上县里去反应这事,
但交纳的日期定在11月26号前。还有几天就到了啊,这可怎么办

你买房时交的税是契税,针对你拥有的房产征收,只征收一次。

现在通知你交的是房产税和营业税等。
你出租店面,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要缴纳:
1、房产税=租金*12%
2、印花税=合同租金*千分之一
3、营业税=租金*5%
4、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5%
5、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6、个人所得税一般按收入的1%-3%征收
7、可能有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1%左右

你必须及时缴纳相关税金,否则会被按每天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的,可就亏了。

另外,对于税务有疑问的,可以请征收方予以解释。但是,不能延缓税金的交纳,否则,会被征收滞纳金,亏的还是自己。

你说的情况,12%是缴纳房产税,是对的,全国应该是一样的,因为这是国家《房产税条例》规定的。我们浙江出租店面一般要近租金收入交20%的税,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别跟地产商起哄,他们都是吸血鬼。